2026年2月,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发布2026年第6周通报信息,我国两批出口水产制品因不符合欧盟食品安全标准被正式通报,涉及荷兰、波兰两大欧洲市场,给水产出口行业合规管理再次敲响警钟。
通报显示,此次不合格产品分别为出口荷兰的鱼油制品与出口波兰的冷冻鲭鱼片。
其中,鱼油制品因检测项目未达标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冷冻鲭鱼片则检出寄生虫隐患,不符合欧盟食品卫生准入要求。
目前,相关批次产品已按欧盟监管流程处理,未流入当地消费市场,但该事件已对中国水产出口欧盟的声誉造成潜在影响。
作为我国水产重要出口市场,欧盟对进口水产品实施严格的准入管理与全链条监管。
根据相关规定,中国水产生产企业出口欧盟需完成 “食品生产企业境外注册”,由海关总署统一推荐审核,同时需符合欧盟关于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控制、寄生虫防控等系列标准。
此次冷冻鲭鱼片检出的寄生虫,推测为异尖线虫等常见海洋鱼类寄生虫,欧盟明确要求此类产品需通过 - 20℃冷冻至少 24 小时等处理方式确保寄生虫死亡,而传统调料腌制无法达到杀灭效果。
农业农村部此前发布的输欧水产品管理要求明确,企业需建立全批次原料追溯体系,妥善保管捕捞凭证与进货记录,通过分子检测等手段确保物种识别准确,杜绝加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我国是欧盟水产重要供应国,鱼类、甲壳类、水产加工品等出口量常年保持稳定。此次通报虽为个例,但反映出全球水产贸易 “高标准、严监管” 的趋势。
水产出口企业应以此为契机,摒弃粗放式生产模式,通过技术升级、标准接轨、品牌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中国水产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